大型仪器设备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科技部牵头实施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项目要求,学校决定于2019年起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为顺利推进平台建设,探索大型仪器设备专业化服务新途径,进一步增强学校科研持续创新发展能力,保障“双一流”和省重点建设高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背景及意义
随着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高端领军人才不断引进,重大科研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数量激增,总值迅速攀升,截止至2019年5月,**大学共有单价3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台套,固定资产账面累计值**亿元以上。建设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既是学校有效整合、统筹管理仪器设备,进行仪器设备潜能开发,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的管理创新活动,也是学校打造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仪器设备专业化服务,进行学科交叉融合,培育学术探究氛围,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的服务创新举措。
(一)进行专业化服务,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使用水平。对学校现有仪器设备进行有效整合、统筹管理、专人负责,开放共享,可以让全校科研人员从使用者转变为被服务者,可以有更多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同时大型仪器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既能保证有充足的时间来提供测试服务,又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在使用好仪器设备各种功能的基础上,挖掘仪器设备潜在功能,研究测试方法,对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功能提升,进一步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使用水平。
(二)进行学科交叉与融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一支能干的、专业化的科研辅助队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开放共享运行模式、出台一系列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进行各学科交叉融合,发挥优势学科传帮带,促进营造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培育学术探究氛围,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学校学科群发展和“双一流”建设。
(三)通过对实验室内大型仪器设备有效管理和开放共享,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室管理服务水平。大型仪器设备与实验室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当前我校实验室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对实验室内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管理、服务、监督、评价和拓展,为学校实验室的开放、运行、年终统计、效益分析、设备维护和耗材使用等提供了信息数据支撑,有利于学校对实验室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四)实施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校国有资产投资效益。遵循顶层设计的原则和思路,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要求,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按“该不该、值不值、能不能、好不好”原则,建立专家咨询评估机制,实施大型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既有利于学校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的统筹管理,也为今后大型仪器设备的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有主有次、相互补充提供了强有力的决策依据,避免学校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提高学校投资效益。
二、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以用户需求和学校发展战略为导向,以整合资源为主线,以开放共享为核心,以“大平台、分中心、多支点”为框架,以现代信息技术、物联技术为依托,建立一个可实现对大型仪器设备日常管理信息化、共享使用过程化、维护保养标准化,具有开放接口,数据共享与流通,实现统一认证、网上预约、线上培训、使用收费等众多功能的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
三、建设原则
(一)学校主导,全校共建。充分发挥学校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全校各学院、校级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相关单位作为开放共享责任主体,协同学校进行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全校各科研人员作为实践主体,要积极主动参与开放共享平台建设。
(二)整合为主,新建为辅。着重加强整合现有大型仪器设备资源,进行功能分类,充分发挥潜能,注重开放共享实体“分中心”和“多支点”建设,对急需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查重,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作补充性添置。
(三)调控增量,激活存量。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制度建设,构建开放共享指标体系,出台积极激励政策,实现全校大型仪器设备逐步纳入开放共享平台,最大限度发挥潜能,逐步实现大型仪器设备的合理优化配置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以共享为核心,以补贴为手段。通过补贴方式,鼓励拥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各相关单位主动为全校服务、为社会服务,鼓励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和校外社会单位、个人使用学校现有大型仪器设备,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运行机制。
四、建设内容和总体架构
(一)建设内容
1.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设开放共享信息交互平台。信息交互平台即时动态展示学校仪器设备基本信息、开放共享预约信息、规章制度、操作服务指南、收费标准及缴费信息、通知公告、下载与反馈等相关内容。信息交互平台搭建移动办公系统,支持微信办公。平台启用信息安全管理,用户在信息交互平台门户中以统一页面进行系统登录和使用。
2.通过物联技术与数据联动,构建仪器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实行模块化管理,各模块数据相互联动,通过智能终端管控仪器设备,保障数据的自动采集与真实可靠。综合管理平台各模块主要包含基础数据管理、开放共享预约管理、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操作使用培训管理、开放共享收费管理、送样检测管理、数据采集报表管理、门禁电源控制管理等。
3.建设开放共享数据中心,为绩效分析和信息决策服务。建设开放共享数据中心,汇总所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各种数据,融入数字化校园,进行数据交互,主动与国家、省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基础数据中心进行数据对接。通过需求设置来自动生成基础报表、上报报表及自定义报表,为各级领导、平台管理员、教职员工提供各种业务操作、查询、统计等绩效分析和信息决策服务。
(二)平台总体架构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系统采用校级在线服务平台(大平台)、二级单位实体平台(分中心)、三级实验室个体 (多支点)统一构建、独立管理的设计思路,校级平台、实体平台共用一套服务器及数据库(Web服务器、通讯服务器及数据库服务器)。
1.校级平台主要处理全校各学院、学科开放共享数据的统一汇总和基础数据同步、仪器使用信息的查询统计与分析、收费标准管理和收费结算数据的审核等,管理全校所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基础信息和实时动态数据信息。
2.各学院、校级研究院根据本单位的需求设置实体平台系统运行参数及管理规则,实体平台系统主要处理仪器信息导入、仪器分配、仪器维护、仪器预约及预约后台管理等,管理本单位仪器使用信息和实时动态数据信息,做好仪器设备用户管理、实时监控、门禁接入管理等相关业务。
五、建设实施步骤
立足学校实际,结合科技创新中心大楼建设进度,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要求,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计划先用1到2年时间,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分批实施二级单位实体平台建设和三级实验室支点建设,对接国家、省市网络管理平台,面向校内外发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制度及实施情况,公布大型仪器设备分布、利用和开放共享情况,实现大型仪器设备配置、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全链条有机衔接。再用2到3年时间,同步配合科技创新中心大楼建设,适时成立学校分析测试中心,建设校级科研设施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体平台,进一步完善开放共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学科交叉与融合,全面提升学校科研创新动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一)启动阶段:2019年-2020年,启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成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学院、**学院为试点,搭建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分批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分中心和小支点,制定、修订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配套制度。
(二)推进阶段:2020年-2021年,制定、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出台相关激励政策,进一步推进开放共享平台建设。筹备成立宁波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挂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做好理工类学院、校级研究院开放共享分中心建设,研究做好难以集中开放共享的小支点建设,将全校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基本纳入开放共享平台。
(三)提升阶段:2021年-2024年,学校独立设置**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统筹管理全校各二级分析测试中心,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后代表学校向国家认可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同时配合学校科技创新中心大楼建设,规划建设校级实体平台(包括科技创新中心大楼大仪协作中心、大仪操作培训中心、学术思想交锋中心等),规划建设校级开放共享多媒体展示平台、安全监控中心(包括安全视频监控和环境安全监控)等,进一步提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申请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与CERS项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对接,最终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体系相对健全、开放高效、面向校内外提供开放服务的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校级研究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工作职责为统一领导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各项工作;审议平台建设工作的建设实施方案、规章制度、激励政策;审议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各相关单位(学院、校级研究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组织,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鼓励各类技术专家参与,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包括院级实体开放共享平台的场地规划、改造标准设定、仪器设备采购规划和论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设置等。各相关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日常管理工作。
(二)财务保障
1.学校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专用账户,今后全校所有收取的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费均进入学校设立的专用账户,统一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设立收费账户,建议与学校财务系统对接,由学校分析测试中心负责管理,为方便统计与对账,各院级实体开放共享平台设立子账户并负责管理。
2.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有偿使用费进行合理切分。学校收取一定比例管理服务费,用于学校分析测试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等管理服务和日常运行服务经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有偿使用费其余部分返还各相关单位,由各相关单位进行合理分配,掌握使用,主要用于设备更新、维修保养、实验耗材费用和人员劳务费用等。
3.学校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建设经费,连续四年按设备专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建设。各单位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中应安排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经费,用于本单位实体开放共享平台建设。
学校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奖补基金,根据评价结果,对开放共享程度高、服务质量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利用开放共享平台取得科研成果的科研人员进行机时补贴。学校支持各单位对服务水平高、服务绩效好的机组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奖励。补助主要用于开放共享大型仪器的维修保养。开放共享奖补基金委托分析测试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实行申报审核制度。
(三)队伍保障
1.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出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薪酬、职称和评价等激励政策,按专业仪器配专业人员的要求合理配置科研辅助团队。
2020年筹备成立学校分析测试中心,挂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校增配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学校层面制度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各实体开放共享平台的沟通协调与检查监督、开放共享收费账户管理、维修保养基金管理等。
2024年,学校独立设置学校分析测试中心,视实体平台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实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校级开放共享实体平台的分析测试服务及日常运行工作。
2.各院级实体开放共享平台根据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运行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学历较高、相对稳定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技术队伍。
为了调动大型仪器设备机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所收取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设备所在单位的机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四)制度保障
1.修订完善学校原有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建立开放共享指标体系、报告制度,规范开放共享服务流程,逐步形成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监督、评价、激励及保障相关的开放共享运行机制。
严格学校开放共享控制范围。对单台/套件总价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03、04类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应进入开放共享平台。对有特殊原因不能纳入开放共享平台的,实行报告审核制度。学校鼓励单台/套件总价在30万元以下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入开放共享平台,学校将开放机时(仪器设备利用率)、研究成果与今后大型仪器设备的配置、更新挂钩。
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进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的除了实验教学用机外,原则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在保证完成校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方可向社会进行开放服务。今后,凡未进入学校开放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使用,一律不得进行有偿收费。
规范制定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运行费,根据专业技术等级收取人力服务费。收费标准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收费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网上公布与实施。
严格经费使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入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按横向科研经费进行管理。今后凡未进入开放共享平台由课题组或个人专用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课题组或个人科研经费承担。
2.各相关单位原则上要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进行集中放置、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要统筹规划、做好方案,要积极动员、全员参与,要尽量集中、开放共享。确实难以集中的,可以进行“支点”形式管理,但不管管理模式如何,都应实行开放共享。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际,结合学科发展,突出优势学科,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实施细则,规范高效的共享服务流程。